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754
中新网11月14日电 据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4年11月14日,横峰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万年县上坊乡原党委书记李佩霞受贿案,对被告人李佩霞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李佩霞利用担任万年县上坊乡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5万元。
横峰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佩霞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鉴于李佩霞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李佩霞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共三十余人旁听了宣判。 【编辑:张燕玲】 新闻结尾
美国消防队A版:勇敢无畏的英雄们如何在火灾中守护生命与家园的相关文章
壮阔的行进 光明的前程的相关文章
父母打“熊孩子”,可能涉及哪些刑事犯罪?
2024成都原创音乐人选拔活动《原创新声》圆满收官
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
A股市场并购重组持续活跃
走进“共和国的摇篮”江西瑞金叶坪革命旧址群
首届多伦多中华电影节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