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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北京市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教育App入校坚持“选必严审”原则,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与学分和成绩挂钩。
《细则》要求,各区教委、市属高校和直属单位要坚持“非必要、不选用”原则,从严选用,控制数量。拟选用的教育App必须经教育部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平台审核备案,凡未通过教育部备案的,一律不得选用。自主开发、自主选用和上级部门要求使用的教育App均需进行使用者备案。
《细则》强调:
选用的教育App所提供的内容不得有消极信息、不良信息,不得出现游戏链接和广告等;
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借家委会名义组织家长购买;
不得要求家长直接与相关企业对接,变相强制购买;
不得统一组织免费试用等诱导家长和学生购买;
不得发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信息;不得与学分、成绩和评优评先挂钩等。
同时,对要求统一使用和大范围采集个人信息的教育App,应在履行审查程序的基础上,充分征求用户意见;使用采集人脸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教育App,还应组织科学性、伦理性、安全性论证。
《细则》还明确了监管制度。北京市教委对全市教育App备案情况进行检查;在官方网站建立公示专栏,每半年动态公布教育App黑白名单;及时公示核验通过的教育App及其提供者,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列入黑名单的,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北京市各区教委、市属高校、直属单位要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和机制,明确责任部门,落实责任人,定期开展教育App检查和日常监测,发现应备案未备案、超标超范围使用、违规收费、虚假违法广告、信息泄露等违法违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及时受理有关师生、家长对教育App问题线索的反馈。
(央视新闻客户端 总台央视记者 韩冰) 【编辑:邵婉云】 新闻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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