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近日印发关于明确基金会名称不使用字号有关情形的通知。通知明确,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新登记的基金会名称原则上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事)业领域、组织形式依次构成;确需不使用字号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情形:
一是有相应的业务主管单位,并就基金会申请人提出确需不使用字号的申请出具审查同意的意见和理由;
二是业务范围明确、清晰、聚焦主业,主要为协助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相关特定职能;
三是申请人应当在基金会所属行(事)业领域内具有广泛影响力和代表性,拟任负责人具备与履行基金会管理职责相关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
四是不使用字号不会使公众产生误解。 【编辑:房家梁】 新闻结尾
尽享一枪战三母3免费观看,感受枪火交织的紧张与刺激,带你进入战斗的世界!的相关文章
WTT中国大满贯:中国选手马龙、林诗栋会师男单决赛的相关文章
“2024年广州文化企业30强”榜单出炉
“海峡杯”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启动 98个台青项目参赛
宽40米!战国时期赵国第二大城市柏人城主干道露真容
(走进中国乡村)西北民族村上演美食“新食尚”
中外文化名家在孔子故里授课 阐发儒学时代价值
起底陪爬市场:大学生最受青睐,律师提醒注意风险